国家图书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民国时期文献整理出版项目的函

来源:国家图书馆 时间:2018-01-17

 

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

  2011年,在文化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图书馆牵头策划并启动实施了“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全面开展民国时期文献的抢救与保护工作,文献整理出版是民国时期文献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自2013年面向全国组织申报民国时期文献出版项目以来,共立项163项,已完成77项,形成民国时期文献资料丛编,对日战犯审判文献资料丛刊,民国时期珍稀档案、日记、手札文献,抗日战争文献史料丛编,革命历史文献资料丛编以及目录、图录、索引等6大系列。出版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80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证据文献集成》(50册)、《国际检察局讯问记录》(70册)、《伯力审判庭审记录:中、英、俄、德、日文版》(5册)、《丸之内审判文献汇编》(18册)、《二战日军战史资料汇编》(30册)、《云南抗战历史文献资料选编》(11册)等具有重要文献价值与现实意义、填补国内空白的历史文献,整理出版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2018年,国家图书馆继续开展民国时期文献的整理出版工作,面向全国开展民国时期文献整理出版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采取单位申报、专家评审、项目资助机制。希望各单位根据民国时期文献收藏情况策划项目,填写申报表,报送至国家图书馆民国时期文献保护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机构可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其他文献收藏单位共同申报。

  提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一份。纸质文本统一用A4纸打印,在首页“申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平信或快递方式投递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民国时期文献保护工作办公室收,邮政编码100081。电子文本通过E-mail发送至mgwx@nlc.cn

  2018年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3月1日

  特此致函。

  联系人:韩 华:010-88545935,13901335481

      张伟丽:010-88545122,15001370209

  附件:1.民国时期文献整理出版项目情况说明

     2.民国时期文献整理出版项目申报表

  国家图书馆
2018年1月12日
京ICP备05014420号 电话:(+86 10)88545426 88545360
中国国家图书馆版权所有